巡察公告
根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集团党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在10月28日至12月27日期间对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察
(一)信访受理对象。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受理内容。
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受理问题反映时间及方式
按照集团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现公布巡察组受理反映方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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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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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职工群众支持集团党委巡察工作。
集团党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
2024年10月28日